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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31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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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01/t20110130_910593.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函〔2011〕31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31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1-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31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9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我省庄发贤等1766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黄莹莹等268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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