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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51号 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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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02/t20110211_910610.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函〔2011〕51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51号 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1-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51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信息化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化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6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省郑宏等988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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