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51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信息化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化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6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省郑宏等988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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