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陈淑琤等29位同志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11〕37号
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提请确认陈淑琤等29同志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告》(闽文职改〔2011〕9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2010年度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陈淑琤等29位同志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请予公布。
附件:陈淑琤等29位同志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陈淑琤等29位同志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研究馆员(1人)
福建博物院(1人)
陈淑琤
二、副研究馆员(28人)
(一)省文化厅(8人)
福建博物院
傅 萌、傅永和、华锋林、林桂枝、钱建明、叶燕婷、赵 芬、羊泽林
(二)福州市(1人)
福州市博物馆(闽王祠)
陈 静
(三)厦门市(5人)
厦门市博物馆
蔡宇青、赖建泓、彭维斌、叶 玮、郑晓君
(四)漳州市(2人)
1.漳州市博物馆
李和安
2.华安县博物馆
林艺谋
(五)泉州市(6人)
1.泉州市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傅恩凤、王丽明、胡晓伟
2.泉州市博物馆
范佳平
3.泉州市天后宫文物保护管理处
唐宏杰
4.晋江市博物馆
施良衍
(六)莆田市(1人)
莆田市博物馆
黄文格
(七)三明市(1人)
三明市博物馆
刘晓迎
(八)南平市(1人)
邵武市博物馆
黄淑荣
(九)龙岩市(2人)
1.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
赖文燕
2.古田会议纪念馆
吴锡超
(十)宁德市(1人)
福鼎市博物馆
郭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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