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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164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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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3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05/t20110512_91067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函〔2011〕164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11〕164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5-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164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8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我省林登銮等263人成绩合格,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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