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确认2010年至2011年5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231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及中央驻闽相关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2010年至2011年5月我省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有关部委联合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含4名2010年以前未统计汇总对象),属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享受相应待遇的手续。
附件:2010年至2011年5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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