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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4]257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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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4/6/25/art_57242_3833.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4]25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4]257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的函
发文日期: 2014-06-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的函
苏人社函[2014]25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纳米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纳米新技术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度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11号)文件要求,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已经审核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中国在纳米领域的科学发展和产业化研究的优势以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主讲人: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所长、教授 杨辉
(二)纳米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模式及主要问题思考与建议
主讲人: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博士张希军
(三)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体系及创新机制
主讲人:苏州纳米技术产业产学研联合创新服务平台主任刘毓文
(四)纳米生物材料的起源、发展现状和产业化前景
主讲人: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 杨磊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12名,共70人(报名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719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051265721972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72781在苏州工业园区举办,727日报到。
(二)研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园报告厅,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住宿学员报到地点:苏州书香世家酒店月亮湾店(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398号),电话:(051267956888 ,传真:(05126795670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研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报到时请交21寸近期免冠照片。
主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黄文娟
电话:(02583236065(兼传真)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265221715 手机:13806137636
苏州市工业园区国资办 陈文龙
电话:(051266681068 手机:13806206799
苏州市百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1265721972(兼传真) 手机:13861311000
邮箱:928718525@qq.com
附件: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625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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