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89
  • Tax100会员 33489
查看: 264|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在省(中)单位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须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3 10: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08/t20110810_910768.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在省(中)单位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须知
发文日期: 2011-08-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在省(中)单位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须知

一、需携带的证件  
(一)转业证;
(二)按规定所要落户的直系亲属户口簿、本人房产证、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簿;
(三)结婚证,随子女落户还须有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
(四)双军人单转的,需提供配偶的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二、落户原则
配偶(子女)户籍地部队经济适用房所在户籍地自购商品房户籍地单位的集体户口户籍地。
三、落户程序
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省军转办开具“军队转业干部户口迁入审批表”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军转干部本人持“审批表”、“确认书”和《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落户所属的区一级户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派出所落户(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大头照以及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指定地点照相办理身份证
四、注意的问题
《转业证》所填出生时间应与《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的出生时间一致。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