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办函[2014]10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去年,人社部组织开展了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活动,我省南京市、苏州市被评为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对推动各地信息化应用、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人社部组织开展第二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工作。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4〕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评选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检,积极参与申报评选,已经当选为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的南京市、苏州市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参加评选的城市要对照《关于开展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3〕60号)所附《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估标准》的要求,如实填报《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估自评表》,并提供详实的书面申报材料,于2014年10月16日以前送省社保中心汇总。
联系人:刘同占025-83271732(兼传真)
杨 莉025-83271731
邮箱:liutongzhan@jshrss.gov.cn yangli@jshrss.gov.cn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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