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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1〕187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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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12/t20111229_910872.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1〕187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1〕187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1-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1〕187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税务学校:  
200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授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等50个单位“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武等100名同志“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省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自觉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模范实践“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不畏艰难、争创一流的顽强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受各种诱惑考验的能力,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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