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外国专家专项保险试点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省内各有关保险机构:
福建省外国专家专项保险试点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省内保险机构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1、外国专家专项医疗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保险)2、外国专家人身意外保险
二、招标形式:邀请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资格
凡持有工商行政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全省各设区市均设有工作网点或机构,能够为外国专家保险项目配备专门服务部门或人员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保险机构。
2、投标书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函有关内容,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后果。
3、投标书组成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及经营业绩介绍
(2)外国专家专项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方案(包括各项保险的保费、理赔标准、程序及理赔时限)
(3)外国专家专项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配套服务保障方案
(4)外国专家专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情况
(5)项目质量、服务承诺条款
(6)投标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启动时间
(8)省级以上保险机构(含省级)出具的申请公函
4、投标书形式
(1)所有投标书一式五份,均须打印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盖章封印。
(2)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改正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或加盖印章。
(3)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4)投标书均需密封,招标方不接受电传或电报等不密封的投标书。
5.招标项目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修改本招标项目相关内容的权利。
招标项目相关内容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6、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 12月27日15:00时,投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80号5层省公务员局537室,联系人:詹艳华,电话:0591-87833950,15880033396。
(2)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期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四、开标、评标
(1)时间: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
(2)地点:福建省公务员局六层会议室
(3)评标形式:招标方组织进行评标。先由投标方讲标,然后由省公务员局办公室(1人)、监察室(1人)、外专局(3-4人)所组成的评审会进行提问,最后比较评估,综合考量投保、理赔标准和服务质量,确定中标方。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