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1
  • Tax100会员 33494
查看: 414|回复: 0

[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5]13号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3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5/1/16/art_57242_3567.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5]13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5]13号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1-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13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有关干部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条文,做好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等工作,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宣传刑法修正案(八)和司法解释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让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预防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在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合力。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安厅

2015116


附件下载 :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pd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