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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11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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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203/t20120305_91093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2〕11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11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2-02-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2〕11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快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省工商局、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40个单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志强等90位同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省工商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广大工商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环境是对外开放的第一竞争力”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附件: 2008-2011 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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