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2〕8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农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开创我省农业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授予三明市农业局等50个单位为“2008-2011年度福建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江闽等120名同志为“2008-2011年度福建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省农业工作再立新功。
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2011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2008-2011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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