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2011年度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闽人发〔2012〕50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建委、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011年度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我省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高度重视,缜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广大应考人员也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但在考试过程中仍发现少数考生存在违反考试纪律,甚至作弊的行为。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教育本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2号),现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011年度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中,陈癸武(详见附表)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决定取消其2011年度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厉查处违纪行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各设区市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和对考生的教育工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责成考生所在单位,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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