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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77号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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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205/t20120518_911008.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2〕77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77号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4-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闽人发〔2012〕77号

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2〕5号)的要求,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共56个单位1819个班次,其中收费班次924)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登记的办班计划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fjrs.gov.cn。
  二、对经登记公布的培训办班计划,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凡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一律不得开办。
  三、凡收费班次,主办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收费项目,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计划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的培训班次,应按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核准手续,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次,其培训学时方可记入参训人员的教育培训证书,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次不得记入。
  五、因工作需要各单位要追加培训办班计划的,请予6月底前按闽人发〔2012〕5号文件规定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以便统一审定公布。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办班总结,并及时报送我局考核奖惩培训处。
  联 系 人:车延萍 联系电话:87833920(传真)
  邮 箱:kpc2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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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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