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办函2015]4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进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06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70号)中明确的各项整合改革任务为目标,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进程,推动实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市场整合改革的目标。
二、督查重点
(一)加强市场统筹管理方面: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整合,统一交由一个行政处(科)室行使。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动县(市、区)一级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综合性服务机构。现场招聘、信息网站、档案管理、专项公共服务等共性同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功能实现整合。
(三)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方面: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分类管理。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督查通过地方自查、工作调度、现场督查和评估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7月10日——7月20日)。各市按照要求开展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摸底,组织填写《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调查问卷》(附件1),对本市和所辖县(市、区)市场整合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撰写市场整合改革情况专题报告(2000字以内,重点是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
第二阶段:建立台账(7月21日——7月30日)。各市根据自查摸底情况,研究制定《市场整合改革重点工作台账》(附件3,相关附件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中下载),重点就尚未整合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的县(市、区)和公共服务机构与下设企业分离改革做出工作安排,明确和细化整合改革任务。专题报告、附件2、附件3请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厅将根据各地报送材料,建立全省工作台账,报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第三阶段:进度督查(8月1日——9月30日)。各市对照工作台账,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9月5日前根据整合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台账进行更新,再次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市场。省厅将适时组织实地督查指导。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10月1日——10月31日)。各地对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根据各地总结及督查情况,撰写全省市场整合改革总结评估报告报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四、工作要求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分类施策,积极调度;要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推进整合改革的工作动态和情况请及时与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
联系人:王滨,电子邮箱:wangbin@jshrss.gov.cn
附件:
1、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调查问卷
2、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汇总表
3、市场整合改革重点工作台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U020150722384512020299.doc
附件下载 :U020150722384512078892.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