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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5〕346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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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5/10/28/art_57242_3325.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5〕346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5〕346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0-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意见》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5〕34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意见的通知》(职教成【20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技能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学校应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坚持把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要地位,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贴近学校和学生实际,把竞赛和日常德育工作相结合,寓教于娱、以赛促教,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各学校应保证竞赛活动和德育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进一步增强此项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教师组织比赛获奖作为评定职称的业绩依据,学生做好人好事可进行表彰奖励并加大宣传力度,并作为学生评定品行和优先就业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班委会与妇联、关工委等作用,进一步形成德育工作合力。营造“人人能成才、人人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以耐心疏导、积极参与的方式促进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增强“学技能、做好人”的自觉性和自信心。大力提倡“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公正文明”的时代风尚。保证竞赛活动的公开和公平,做到风清气正。
各市教研室组织竞赛材料评审申报,技工院校德育教研组承担该项事务。比赛事宜的具体活动安排、材料报送等进一步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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