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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关于举办第13期全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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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211/t20121121_91115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关于举办第13期全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1-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举办第13期全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

  
关于举办第13期全省人才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局,各人才服务机构:
为满足广大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要求,提高我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和人才中介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市场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拟于今年12举办第13期全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人才服务机构未取得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在职工作人员有志于从事人才服务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需要培训的人才市场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人才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人才服务基本业务、人才服务产品的开发与拓展、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等有关政策和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于今年12在福州举办,培训为期四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证书发放
培训采取考勤考核和结业考试相结合,凡考核考试合格者发给《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依据。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举办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是提高我省人才服务机构工作队伍素质和人才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人才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
2、参训人员报到时应携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培训费和资料费500元/人。培训班提供统一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3、请各单位于112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流动调配处(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亮 电话:0591-87833713 传真:0591-87811973 E-mail:fjlddpc@126.com

附:福建省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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