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确认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2〕170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2011年至2012年3月我省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有关部委联合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不含2011年已汇总公布的受表彰对象),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享受相关待遇的手续。
附件:2011年至2012年3月我省受国家部委表彰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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