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关于资助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6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大力培养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所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技能人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关于“省每年选派资助100名左右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到海外培训和研修”的要求,2016年我省决定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资助企业(单位)选派55名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主要为江苏境内高端制造业相关企业生产一线、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省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经市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也可申报。资助对象要有一定的英语或德语听说能力,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享受政府特贴的技能人才可以放宽至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工种
以德国工业4.0为背景的机电自动化和数控加工技术专业。
三、委托培训
6月份,省人社厅委托省国际交流中心和德国柏林应用科技大学(国家外专局指定培训机构,渠道号:994911)承办一期德国工业4.0技能短训班。内容主要是上述两个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四、计划安排
相应专业课程安排详见德国柏林应用科技大学招生简章(附件1,可从培训机构网站www.ftrain.com.cn查询)。
五、组织申报
资助对象遴选采取选派单位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各市人社局汇总审核、省人社厅审定的方法实施。3月28日至4月28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培训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申报(www.ftrain.com.cn)。各省辖市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11日前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陈彦德,联系电话:025-83276042,电子邮箱:363442197@qq.com。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资助申请表(附件2)
(二) 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三)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
(四) 最高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出国培训承诺书(附件4)
六、资助金额
省对参加此次培训的对象给予4万元资助。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厅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人数拨付各地财政局。培训结束后,选派单位凭省人社厅《资助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批准书》(附件5)、德国柏林应用科技大学技能短训班《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关发票复印件到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经当地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七、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好所辖县区的人员推荐工作。要严把人选质量关,重点从企业一线挑选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业绩突出的技能型人才。要重视培养对象的跟踪问效,实现培训成果的有效转化。要加强外事纪律教育,树立中国现代技术工人的良好形象。
附件:1. 2016年德国制造业技能短训班招生简章
2.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资助申请表
3.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资助申请汇总表
4. 出国培训承诺书
5. 资助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批准书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U02016032442681798322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