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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苏财税[2014]39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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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文件编号: 苏财税[2014]39号
文件名: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苏财税[2014]39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1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4]39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4]39号
  全文有效
  2014-11-11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此外,有部分第一批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称变化,本次一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序号 名 称
一、民政慈善类基金会(14家)
1 高邮市慈善基金会
2 南通市慈善基金会
3 淮安市慈善基金会
4 张家港保税区慈善基金会
5 苏州高新区慈善基金会
6 太仓市慈善基金会
7 张家港市慈善基金会
8 昆山市慈善基金会
9 张家港市韩山福民基金会
10 江苏七彩凤凰母语发展基金会
11 江苏梦之蓝公益基金会
12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慈善基金会
13 南京大吉慈善基金会
14 宿迁市宿豫区京东特困救助基金会
二、见义勇为类基金会(11家)
1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 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 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4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5 宿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 江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7 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8 南京市溧水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9 启东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0 海安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11 如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三、教育类基金会(9家)
1 海门徐有庠文教基金会
2 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4 江苏南航金城教育发展基金会
5 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7 江苏太平洋技工教育基金会
8 南京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 海门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其他公益类基金会(10家)
1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 江苏省文化发展基金会
3 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 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
5 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6 常熟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7 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8 扬州市翔宇妇女儿童基金会
9 泰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 江苏现代农民创业基金会
五、规范第一批继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称的基金会(5家)
1 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小行星基金会(登记证号:00012)
2 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登记证号:00029)
3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登记证号:00077)
4 盐城市李凤祥助学扶困基金会(登记证号:00146)
5 宿迁公安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登记证号: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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