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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办函〔2016〕97号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专题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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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6/8/8/art_57242_3139.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办函〔2016〕9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办函〔2016〕97号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8-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专题讲座的通知
苏人社办函〔2016〕97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举办一期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2日(周一)下午15∶30~17∶30。
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主楼三层大会堂(中山东路307号)(乘地铁2号线至西安门站;52路、190路至黄埔路公交站;5路、9路、34路、55路、65路至明故宫西公交站下车。)
二、讲座主题与主讲嘉宾
讲座主题: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主讲嘉宾:谢春涛,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参加人员
省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听课人员中,处级以上公务员须有一定的比例。
四、有关事项
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做好人员组织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听课人员统一凭入场券在指定席位就坐。
2.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15日~19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4楼1404室),领取入场券和会议通知。
3.听课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联系人: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沈明松 陈 勇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

江苏省公务员局 职位管理处(综合处)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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