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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 1、加大下放审批权限力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备案、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确保基层接得住、批得好。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9年
| 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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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工作。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6年
|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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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涉及企业和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 规划财务处(基金监督处)
| 2017年6月底
| 开展清理规范收费工作,公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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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落实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加快形成全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建立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
| 专技处
| 2019年
| 建立全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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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许可证、证明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各地要对地方人大、政府及其部门规定的认定事项、许可证、证明事项、中介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清理和规范管理意见。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7年6月底
| 向社会公布保留的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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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 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
| 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 2016年
| 统一标准,规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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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 各相关处室、单位
| 2017年
|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282号)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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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 市场处
| 2016年
| 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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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优化公共服务,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6年
| 编制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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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落实第二批“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6项公共服务措施。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6年
| 出台贯彻落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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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第三批“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等15项公共服务措施。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按期推进
| 出台贯彻落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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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信息中心
| 2016年
| 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预约、申报功能,并与我厅业务系统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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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县乡级全覆盖,实现12333电话咨询服务规范化、实体化、一体化。
| 就管中心、信息中心
| 2020年
| 出台贯彻落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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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机关党委
| 2016年
| 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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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社法规规范体系
| 15、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立法规划并争取列入立法项目。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的部署
| 报送我厅立法建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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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制定厅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每年年初
| 印发厅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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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重点立法项目。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市场处等相关处室
| 2017年
| 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征求意见、沟通协调,起草完善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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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健全立法工作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在起草草案文本过程中,通过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 各相关处室、单位
| 2017年
| 起草草案文本过程中,组织开展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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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社会风险评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7年
| 修订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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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7年6月
| 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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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每隔2年
| 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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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 22、规范决策流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7年
| 修订厅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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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9年
| 制定厅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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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选聘厅法律顾问。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6年
| 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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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推动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 事管处
| 2017年
|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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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8年
| 制定厅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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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 监察室
| 2018年
| 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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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28、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机构性质,合理配备监察执法力量。推进执法权限下移,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加快推进与其他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
| 监察总队
| 2017年
| 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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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人事考试等领域案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 规划财务处(基金监督处)、监察总队、人事考试相关职能处室
| 2017年
| 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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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
| 监察总队
| 2017年
| 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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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 监察总队
| 长期
| 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针对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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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行为,建立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监察总队
| 2019年
| 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行为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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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开展重点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9年
| 制定相关制度,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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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 监察总队
| 2017年
| 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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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创新执法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建立兼具联动受理、案件处理、网格监管、数据应用、预警预测等多种功能的全省联动调度指挥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 监察总队、劳动监察局
| 2018年
| 出台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全省联动调度指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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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 监察室
| 2017年
| 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应该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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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监察总队
| 2017年
| 每年组织一次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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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 省公务员局
| 2017年
| 出台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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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 劳动监察局、监察总队
| 2016年
| 梳理具体执法行为,清理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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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40、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 省公务员局
| 2019年
|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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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 监察室
| 2016年
| 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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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制定行政监督制度。
| 监察室
| 2018年
| 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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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规划财务处(基金监督处)、监察室
| 长期
| 做好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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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 2018年
| 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现“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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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工作。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信息中心
| 2016年
| 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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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宣传中心
| 2017年
| 建立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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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 47、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
| 劳动关系处
| 2017年
| 建立畅通有序的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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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 仲裁处
| 2017年
|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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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自觉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 办公室
| 长期
| 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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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证据审查制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推广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制度。加强案件分析研判,积极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制度,探索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8年
| 修订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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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完善应诉制度,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加强研究涉诉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 2018年
| 修订厅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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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52、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系统掌握法律知识。
| 省公务员局
| 2016年
|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长效学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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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情况统一纳入公务员管理,作为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
| 省公务员局
| 2016年
| 将法律知识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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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为重点,推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
| 机关党委
| 2017年
| 完善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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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新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促进法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 各相关处室、单位
| 2017年
| 组织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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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进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对新录用、调入、交流到法制机构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新录用政府法制机构专业岗位人员应当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 省公务员局
| 2017年
| 建立符合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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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建立本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建立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 、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 人事处
| 2017年
| 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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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编制并实施全省“七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影响力大、公信度高、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广泛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博、微信平台,发挥新兴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实现普法宣传的高效化、便捷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人社”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 长期
| 编制并实施全省“七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发挥新兴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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