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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6〕492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筹建“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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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6/12/29/art_57242_3251.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6〕492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6〕492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筹建“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6-12-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筹建“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复函
苏人社函〔2016〕492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建立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通政函〔2016〕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筹建“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期最长为3年。园区的筹建及管理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重要门类和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是不断提高人力开发配置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提升服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筹建“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苏办发〔2012〕22号)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园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努力把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为一个集集聚、拓展、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为更好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提供支撑和保障,为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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