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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134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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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7/4/6/art_57242_2948.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7〕134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134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4-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7〕13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6〕187号)(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精神,今年继续实施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留创计划包括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三个项目。其中,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分创新、创业两个类别。所有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还将同时推荐参加中国江苏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详见《支持办法》。
二、申报指标
(一)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今年计划支持100个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苏南、苏中、苏北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数分别不超过20个、15个、10个。各设区市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选取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
(二)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今年计划新建5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新建园区不超过2家。
(三)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今年计划建设6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不超过2家。
三、资助支持
入选“留创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新建的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将依据《支持办法》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
四、其他事项
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各项目申报材料并形成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函等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机械大厦2905室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1.2017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创业类)
2.2017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创新类)
3.2017年度江苏省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申报材料汇总表
4.2017年度江苏省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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