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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187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开展中外合作技能培训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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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7/5/15/art_57242_2951.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7〕18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187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开展中外合作技能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7-05-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开展中外合作技能培训项目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7〕187号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申请开展中德“工业机械师”国际班培训项目的请示》(通人社职〔2017〕16号)、《关于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申请开展中德“电气自动化师”国际班培训项目的请示》(通人社职〔2017〕17号)、《关于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申请开展“CNC(计算机数控)中奥国际班”培训项目的请示》(通人社职〔2017〕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与德国埃尔福特培训中心合作开展“工业机械师”国际班培训项目,与德国莱比锡经济技术职业学校合作开展“电气自动化师”国际班培训项目,与奥地利经济促进学院合作开展“CNC(计算机数控)”国际班培训项目。
希望你局根据省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寻求实力强的培训机构,推动南通地区技工院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为服务地区产业发展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同时指导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认真制定合作办学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教师、培训教材等教学必备条件,注重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国际办学安全防范,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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