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4〕67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5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吴小洁等3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