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0
  • Tax100会员 33651
查看: 890|回复: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符朝荣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18〕26号

963

主题

1821

帖子

18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49
2020-4-1 09: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236.html
发文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渝府〔2018〕26号
文件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符朝荣为烈士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符朝荣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18〕26号


巴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评定符朝荣为烈士的请示》(巴南府文〔2018〕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符朝荣,男,1958年1月出生,生前系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村民。2010年10月29日18时30分左右,巴南区安澜镇院子村4组村民岑万会赶鸭子回家,路经符朝荣受雇看管的鱼塘时,不慎掉入水中,帮助赶鸭子的妇女林某某、焦某某高声呼救。正在附近劳作的符朝荣听到呼救声,来不及脱下衣服立即跳入鱼塘向岑万会游去,并把她推到岸边,但因坎高无法上岸,两人均溺水身亡。符朝荣的死难情形符合国务院评定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其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点评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236.html  发表于 2020-4-1 0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