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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非住房怎么缴税,这下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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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1 22: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个人转让非住房怎么缴税,这下明白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47080&idx=1&sn=3a7010009b0cff8a9e937d07b9a560a2&chksm=8870fa4ebf077358c2c000aafced5206ac21c4d45d4bb08f997d38fdf948c72926e1fcb227b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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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5 16:08 编辑

个人转让非住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个人转让非住房(非核定方式)应该怎么缴税,税小皖带你详细了解~
一、涉税基本概念
1
转让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2
购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契税和印花税。
二、住房转让案例解读
案例
王先生于2012年6月在六安市区以1800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套商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并于当月缴纳了契税72000元,印花税900元。2019年7月以3200000元的价格将这套住房转让给李先生,经评估,纳税人交易合同价格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王先生未提供其他合理扣税凭证。
此转让行为,请问王先生和李先生分别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转让方王先生需要缴纳的税费
1
增值税
增值税:
(3200000-1800000)/(1+5%)×5%=66666.67(元)
政策规定: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66666.67×7%×50%=2333.33(元)
教育费附加:66666.67×3%×50%=1000(元)
地方教育附加:66666.67×2%×50%=666.67(元)
政策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件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3
印花税
印花税:
3200000×0.05%×50%=800(元)
4
土地增值税
(1)转让收入:
3200000-66666.67=3133333.33(元)
政策规定: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2)扣除项目金额:
1800000×(1+7×5%)+
72000+2333.33+1000+800=2506133.33(元)
(3)增值额:
3133333.34-2506133.33=627200.01(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627200.01÷2506133.33=25.03%
(5)应纳土地增值税:
627200.01×30%
=188160(元)
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5
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200000-66666.67-1800000
-2333.33-1000-666.67-800-72000-900-188160)×20%=213494.67(元)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购买方李先生需要缴纳的税费
1
契税
契税:
(3200000-66666.67)×3%=93999.99(元)
政策规定:
自2019年3月1日起,将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文件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财税法〔2019〕120号)
2
印花税
印花税:
3200000×0.05%×50%=800(元)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三、个人转让非住房
涉税税种小结
转让方


购买方

编辑:程佳宇
审稿:牛惠芳 朱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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