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509
  • Tax100会员 33230
查看: 732|回复: 0

重磅!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1111

主题

1909

帖子

190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09
QQ
2020-5-15 15: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甘肃税务
标题: 重磅!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eKUKzpZbI9nI9w2yevoIw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31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8 10:37 编辑

重磅!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30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