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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税·微视丨个税APP操作指南(十九)——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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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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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1 2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咸宁税务
标题: 咸税·微视丨个税APP操作指南(十九)——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I3ODE1NQ==&mid=2247491265&idx=2&sn=09d248c272465ad7269c9908ccec029b&chksm=97771b65a0009273b0b3839e44266751b0acdc8214cca5d83d972101d71094760b0ac3c5252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0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0 14:53 编辑


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朋友
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我们逐一发布由咸安区税务局制作的
个税APP操作系列小视频
方便大家学习

本期主题
个税APP操作指南(十九)
——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还不了解的小伙伴,快跟我们一起看看吧!

点击查看完整视频教学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操作步骤:打开手机APP →首页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报前需要准备资料 →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确认个人信息无误进入下一步





提醒:(1)首套住房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并不是指第一套住房的概念。(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本期小视频就到这里结束了
如果还有疑问或咨询其他税务相关问题
请在评论区留言告诉我们哦!

来源:咸安区税务局
编辑:侯树强
审核: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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