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24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成才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举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泵站运行工、船闸机工、船闸电工
二、参赛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要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和工作表现、业绩突出作为遴选参赛对象的必备条件。
三、竞赛办法
竞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泵站运行工种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分值各占50%,船闸机工、船闸电工工种理论考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70%。
四、具体安排
1. 泵站运行工种技能竞赛由省水利厅承办。
2. 船闸机工、船闸电工工种技能竞赛由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五、表彰奖励
竞赛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苏人社发〔2016〕377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选拔推荐工作。通过竞赛进一步激励广大工勤人员苦练技能、创新创优的主动性,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审批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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