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2014〕214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情况,决定开展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省级人选中推荐产生。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福建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选拔数量。为保证候选人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2014年推荐候选人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省(区、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推荐数不超过10名。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推荐选拔数量分配如下:
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可推荐1名;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科技厅、卫生厅、农科院、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南师范大学可推荐2名,其他省属高校可推荐1名;各设区市可推荐2名。
请各地区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
(二)推荐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候选人,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并公示后报送我厅。我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评选,产生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各部门(单位)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工作处。
(一)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候选人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一份(用A4纸、不要装潢)。
(三)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报送的每位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可用U盘、光盘存储),及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三份。《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推荐数量、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业下一年度推荐资格。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由于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 蔡志明 江文生
联系电话:0591-8784667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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