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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367号 关于推进我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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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7/9/9/art_57242_4693.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7〕36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7〕367号 关于推进我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文日期: 2017-09-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关于推进我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苏人社函〔2017〕367号

省公务员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项重大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一次重大创新,也是政府自身的一场革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使我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处在全省“率先、领先”的地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整体推进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职能处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组织领导体系。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和落实督促检查厅“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政策法规处、驻厅纪检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组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针对服务对象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申请材料多、办事环节多、跑动次数多的问题,按照“不见面为常态、见一次面为例外”的原则,将“不见面”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9月,印发我厅“不见面”和“见一次面”事项清单。
(二)全力推进“网上批”。在政务服务事项已具备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9月,实现80%以上行政权力事项(除行政处罚外)全流程在线办理。各处室单位要提高信息系统的使用率,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11月,在线申请办件量达50%以上。
(三)全力推进“快递送”。9月,实现全厅行政权力和所有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结果和办理结果一律通过EMS快递送达,并将快递送达信息实时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
(四)及时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9月,实现办件过程和电子证照信息(包括证照数据和照面信息)第一时间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做到部门网站公开的办件过程和电子证照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同步、内容上一致。12月,“不见面”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缴费业务“应进必进”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初步实现厅内数据共享。优化我厅业务办理系统,年底前,初步实现厅内各业务处室间数据共享,变“群众来回跑”为“处室协同办”。
(六)逐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快大数据建设力度,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基本信息、过程信息、结果信息等电子数据交换汇总至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全省统一的证照平台,加快推进厅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依托社会保障卡,建设全省人社统一支付平台,并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推进人社部门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变人社部门“数据独享”为全省“数据共享”。
三、优化业务流程。按照信息化的要求简化和改造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基础保障方案,加强需求对接,强化精准服务,实现业务、技术同步协同,齐头并进。
四、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全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业务培训”,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要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一张网”的熟练程度和操作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五、扩大社会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利用重大事件节点策划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更多企业、群众了解“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平台和主要功能,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对本处室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全责。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报制度,各业务处室单位定期将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厅政策法规处。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项目,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予以问责。厅人事处将相关处室单位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厅年度考核范围,凡受到通报的处室及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由厅人事处提出整改要求。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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