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4〕162号
福州市公务员局:
4月22日,国家外专局授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复函我厅,同意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现将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的复函》(协会函〔201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复函要求,抓紧启动市场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加强对市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紧紧围绕国家外专局赋予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三方面的试验功能和任务,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特色,立足福州,辐射全省,大力引进、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福州市、福建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的建设进展情况和日常运营情况,请定期报送我厅和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中国国际人才市场。
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的复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分市场的请示》(闽人报[2013]32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已收悉。按照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地方市场的审批程序,经国家外国专家局第13次局务会议研究,授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复函你厅:
一、同意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的日常管理、运营由地方负责,福州市公务员局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其开展的业务进行监督,中国国际人才市场、福州人才市场负责指导开展业务工作。
二、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的建设,要特别注重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国际人才和智力资源流动规律,充分发挥福州市的台侨优势和对台交流合作中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打造开放型福州,推进海西大开放战略这一历史机遇,致力于国际人才本土化和本土人才国际化,大力开展国际特别是对台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为引进、培养和造就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国际型人才创造条件。
三、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国际人才市场建设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保证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海西(福州)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福州市、福建省乃至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此复。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