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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办函〔2017〕196号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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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7/12/8/art_57242_4799.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办函〔2017〕196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办函〔2017〕196号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关于举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苏人社办函〔2017〕196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公务员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期省级机关公务员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22日(周五)14∶30;
(二)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主楼3楼大会堂(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二、主讲嘉宾
王刚,国家行政学院教务部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研究中心副主任。
三、参加人员
省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15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4楼1404室),领取入场券、座次安排及正式通知;
(二)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做好听课人员的组织工作,准时参加讲座,统一凭票到指定席位就坐;
(三)请听课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讲座开始后,现场抽查出勤率,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相关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江苏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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