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取消赵忠华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
闽人社函〔2015〕6号
省教育厅:
《关于福建工程学院申请撤销赵忠华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14〕5号)悉。
据你厅函报,福建工程学院教授赵忠华,男,身份证号:211022197002116876,2008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经福建省高等学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教授职务任职资格。2014年7月,因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情况,被哈尔滨工业大学撤销学历、学位(撤销的毕业证书编号:102131200801100716)。
2010年,赵忠华以其博士学历、学位申报教授职务,并将存在抄袭行为的专著《创新型产业集群网络结构与纯净研究》作为代表作之一提交评审,涉及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福建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公开与监督的暂行办法》(闽职改字〔1989〕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关于批准确认杜志卿等143位同志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复〔2010〕152号)批准确认的赵忠华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证书号:闽G001-12046)。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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