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414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丽君等357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郝燕等17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范德英等78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王传文已具备幼儿园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7年10月29日起算。
附件:1.2017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17年扬州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代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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