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陈礁等7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批复〔2015〕120号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
《关于申请确认陈礁等7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的函》(闽教职改[2015]1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陈礁等7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请予公布。
附件:陈礁等7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一、福建省教育厅(2人)
福建工业学校 陈礁
福建侨兴轻工学校 曾繁相
二、福建省地税局(1人)
福建省税务学校 蔡少优
三、福建省林业厅(1人)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 范繁荣
四、福州市(1人)
福州环保职业中专学校 林冠儿
五、厦门市(1人)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陈振源
六、龙岩市(1人)
龙岩市农业学校 张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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