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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15〕7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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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503/t20150309_91182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文〔2015〕73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文〔2015〕7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3-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73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二)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5年3月6日至18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2015年3月19日至20日

(三)网上缴费:2015年3月6日至27日

(新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自2015年6月5日起

三、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在闽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五、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科目和二级注册计量师各科目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七、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各地要按照2015年度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进度安排(详见附件),认真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有关考务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1-87500937、0591-876702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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