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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复〔2018〕124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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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8/6/6/art_57242_4922.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复〔2018〕124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复〔2018〕124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日期: 2018-06-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苏人社复〔2018〕124号

高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职业培训模式,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主要问题客观准确、建议也具有前瞻性,很有价值。根据我厅的职能分工,经认真研究,现围绕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已做的主要工作
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全民创业、增加群众收入的关键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和技能致富之路。
(一)重视政策引导。制定下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2017年起,将省级财政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从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扩大至高级工,惠及人群达12万左右,补贴资金达1.6亿元左右。
(二)健全培训载体。注重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和评价体系,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在13个省辖市各建成一个综合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基础上,还建设了50个重点产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8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0个国家级、9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培训高技能人才超30万人。
(三)加强社会培训。发挥民办培训学校的作用,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市(县、区),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与公办机构同等对待。目前,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已达1200多个,年培训量80万人左右。
(四)坚持竞赛引领。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主体、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指导各地区和行业部门每年组织50项以上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130项地区和行业技能竞赛,带动100万以上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在2017年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4名选手获2金1银1优胜的优异成绩。其中,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学生宋彪以全场最高分获得大赛唯一的阿尔伯特?维达尔大奖。
(五)提升培训效能。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33号),建立培训调查、企业用工预报、培训补贴工种目录发布“三项制度”,促进培训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引导技工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加强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促进培训资源优化配置。
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各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现行政策措施未能有效地调动企业组织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职工主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校企合作不够紧密、范围也不够广泛,对未来高素质职工的来源及终身培训的政策保障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分工不合理导致产业工人出现“缺口”和“断层”。根据社会分工,从源头上分析,产业工人主要来源于初、高中毕业生。其中,一部分从初中毕业生中产生。按规定,初中毕业生一半进入普高;另一半进入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学习的学生毕业后除少数继续学习外,多数将成为产业工人中的一员。另一部分应从高中生中产生。这些高中生绝大多数进入了大学,他们毕业后通常不愿意当工人,即使当了工人也未必安心。以上两者之和,最终能够成为产业工人的,可能还不足初、高中毕业生的60%,与社会分工应有70%以上从事产业工人的需求相比,势必形成较大缺口,致使企业招不到足够的工人,更形不成合理的梯队。
(二)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与技能水平不相匹配。一方面,直接挂钩的不多。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技术工人的待遇与技能等级挂钩比较好的主要是国企及部分有战略眼光的股份制、私营企业,而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挂钩或只是象征性地挂钩,所以实际效果并不好。另一方面,技术工人待遇普遍偏低。有些企业的分配制度不尽合理,管理层分得份额比重较大,而职工所得份额比重偏小,休假、疗养、股份等待遇也未能得到很好地落实。
(三)职工身份属性的变化影响企业培训主体作用的发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职工已由原先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人”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人”。因此,企业已无法成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合格主体,这势必要求政府承担更大责任,进而调整职能、加大投入、发挥作用。否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不足和制造业质量不高的状况难以改变。
(四)法规对企业及职工在职业培训的权利义务方面的刚性规定较少。从法律法规角度看,刚性规定少、一般性要求多。如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虽然有规定,但不落实如何处罚却没有具体规定;国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主要还是倡导性的,缺乏具体实施路径和保障举措,现行规定无法保证全员覆盖、终身培训。

三、下步主要工作举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求,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加快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载体建设“五大体系”,持续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建设一支与江苏经济大省、制造大省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主要举措有:
(一)进一步调动培训主体的积极性。一是加快职业培训立法。积极建言在国家层面建立职工职业培训法律法规体系,为地方政府推进职业培训、企业开展培训、职工参与培训、培训载体实施培训,实现劳动者终身培训提供法律保障;推进出台《江苏省职业培训条例》、《江苏省职业教育培训校企合作条例》等,规范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各方在职业培训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有序推进;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由省人社厅牵头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优化技能成才环境。今年将组织开展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调研,积极探索具体实施路径,把提高产业工人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具体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就读职业院校弹性学制教育工作调研,落实学费(培训费)减免政策;修订完善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突出抓好全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每年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500项以上,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制定江苏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的具体措施;制定出台我省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办法,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可按规定分别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才经过规定程序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改进宣传内容和方式,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三是激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技术与新工艺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等;探索建立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检查机制,督促企业按规定履行职业培训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补贴、表彰奖励以及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等措施,激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的内生动力。四是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地探索成立政、校、行、企联盟,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协同育人的新机制。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技工院校结对,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 ”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五是建设职业培训信息网络平台。结合建设省人才信息港,加快构建省级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引导互联网企业在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对接、在线学习、过程评价等方面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保障,建立职业培训供需信息监测体系,推动远程职业培训模式的创新发展,探索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信息化平台。
(二)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尽快研究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为广大技能劳动者构建技能晋升通道。一是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政策体系。做好职业技能等级与国家职业资格、职称制度的对应衔接,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和职称比照认定制度,突出评价结果互认,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研究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建立特级技师制度,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试点。二是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相应职业标准要求,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落实相应待遇,实现认定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有评价需求但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评价的用人单位,可委托龙头企业或社会人才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兑现相应待遇。三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内容。品德放在技能人才评价的首位,注重价值导向,全面考察技能人才的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强化生产服务成果的应用,重点考核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及参与技改项目、创新生产工艺、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进一步解决好培训供给和需求矛盾问题。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作用,多渠道引进优质培训资源,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服务模式。将现有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从“笼统”变成“系统”,用人单位从“配角”变成“主角”。二是建立健全培训调查、企业用工预报、培训工种目录发布等“三项制度”,健全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机制,促进培训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三是推动和引导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因地制宜,开设与当地主导产业链深度对接的“专业集群”,开发与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紧密契合的培训项目。
(四)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的质效。一是加快培训模式创新。围绕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社会公共服务等要求,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加强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和实训基地建设,突出实战和应用,提高培训效果。二是推动互联网+培训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度挖掘职业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增强创新能力,改进职业培训供给方式。鼓励相关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学资源,真正把最新研究成果和技能实践经验融入培训课程,逐步实现优质培训课程在线共享。三是重点实施四个计划。实施产业技能大师培育计划,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选拔培养200名掌握关键技术的产业技能大师;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青苗计划”,着眼第45、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以6年为一个周期,大力培养技能大赛选手和行业技能领军人才;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培养100名拥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年开展职工培训200万人,培养面广量大的“智慧蓝领”。四是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针对国家职业资格清理后出现的新情况,加快构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共同参与的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把职业道德、技
术技能水平和劳动价值创造能力作为评价培训质量的核心指标,建立以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
(五)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资金保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地方教育附加补助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落实,确保“企业在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后,职工技能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其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额度内予以补助”规定尽快落地。二是继续抓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的落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三是切实用好稳岗补贴资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确保凡正常支付工资的企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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