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关于报送2018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苏档〔2018〕37号
各设区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职称办(人事处):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江苏省档案专业2018年度初、中、高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6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本省从事档案专业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除外)。
2.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档案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但所取得的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详见江苏档案信息网“职称评审”栏目,网址www.dajs.gov.cn)。其中,对已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申报研究馆员资格的,学历不再做要求。
2.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要求,申报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的按《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申报初级资格的按《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0〕1号)执行(详见江苏档案信息网“职称评审”栏目,网址www.dajs.gov.cn)。
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提供“上岗资格证”,或完成“江苏档案信息网”远程教育平台上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证明,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5.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省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我省高一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6.申报人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底。
三、申报材料提交
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所有材料需线上线下双轨报送。
1.6月25日,我办在“江苏档案信息网”开通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员于6月25日—7月24日,在“职称在线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修改通道将于8月5日关闭。
2.各设区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档案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在线预审,并提交省档案局职称办初审。省直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省档案局职称办在线初审。申报人员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导出打印(带有JSDA水印)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送。
3.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于8月15日前,统一送至省档案局职称办(南京市青岛号1号,电话:025—83591828、83591829),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省直单位及昆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初、中级评审在9月上旬完成。
2.高级资格评审仍实行二级评审方式。第一级评审,研究馆员资格采取面试方式、副研究馆员资格采取笔试(开卷)方式,内容以《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为参考,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面试、笔试拟在9-10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收费用。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第二级评审在10月底前完成。
五、评审材料基本内容
1.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所需各类材料。
2.《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需含公示内容(申报人员姓名、申报资格、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公示范围、时间、结果及推荐申报意见等。
3.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需在所提交评审的论文中选一篇作为代表论文,打印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装订,另一份单独装订。
4.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重。
5.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6.中央驻苏单位、军队和外省申报高级资格人员,须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军队干部部门或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后,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所有上报的纸质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省直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各市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市档案局会同当地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确认。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由系统自动生成。除委托函和照片,其余所有材料均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打印(带有JSDA水印)。
3.报评的中、高级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顺序按“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随同委托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和照片装进材料袋(盒),并在封面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七、注意事项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含档案局、馆)一律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本申报系统带有PDF文件转换小程序供下载。安装后可将单份或多份JPG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
3.附件扫描(严禁用手机拍照的方式)时分辨率建议设为150×150dpi,纸张为A4大小,并确保PDF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4.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需交纳评审费。
5.副研究馆员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辅导。
6.评审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附件: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2.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档案局
2018年6月19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docx
附件2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x
附件3 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