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2014年度福建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蔡宾虎等14名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闽人社文〔2015〕18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在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我省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高度重视,缜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广大应考人员也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但仍发现少数考生存在违反考试纪律,甚至作弊的行为。为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违纪考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精神,现就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蔡宾虎等14名考生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厦门考区的蔡宾虎等7名考生存在虚构工作单位,伪造公章等违纪违规行为,决定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二、省直考区的董秀珍、俞灵平和徐东辉等3名考生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决定取消其2014年度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吴传锋和刘涛等2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行为,决定取消其2014年度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详见附件2)。
三、三明考区的陈延艳和周同真等2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行为,决定取消其2014年度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详见附件2)。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防止今后发生类似情况。各设区市人社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和对考生的教育工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同时责成考生所在单位,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蔡宾虎等7名考生违规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
2.董秀珍等7名考生违规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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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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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
|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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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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