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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社科发〔2018〕17号 关于报送2018年度省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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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8/6/27/art_57242_4970.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社科发〔2018〕1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社科发〔2018〕17号 关于报送2018年度省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6-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关于报送2018年度省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社科发〔2018〕1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社科系列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江苏省社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自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与资格条件
1.申报学历、资历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范围及评审条件仍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3号)执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按照中央及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省社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规定程序,参照现行资格条件,自行组织评审。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应有序整理,装入下列档案袋内:评审材料卷宗袋、代表性科研成果袋、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其他科研成果袋、科研成果复印件袋、其他材料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材料卷宗袋
袋内装入《评审材料卷宗》1套。《卷宗》应按目录顺序将相应材料分类装入,胶印成册。
1.委托评审函1份。省直单位(含省级机关、省属高校,及其他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市级及以下单位或社会各类人员申报,由各市职称办出具。
委托评审函须加盖人事或职称部门公章。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此表用A3纸张打印,其中1份原件装入《卷宗》,其他装入《其他材料袋》。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装入《卷宗》,其他装入《其他材料袋》。
4.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工作总结1份。
5.3篇(本)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目录及其内容提要。
6.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8.获得各种学术成果奖励的材料、证书及社会反响材料等复印件1份。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评审申报表》或资格证书)。
10.破格或直接申报者严格按照规定条件与要求,逐项准备材料,并在《评审申报表》中“组织意见”栏注明,同时由所在单位及市职称办或省直有关单位职称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二)代表性科研成果袋
袋内装入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1套。代表性科研成果应选取最能体现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学术水平的学术成果。期刊杂志、合著请用醒目标签标出本人撰写部分或所在位置。
(三)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
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者提供2套、申报评审研究员者提供3套成果。每套含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著作提供原件,论文用期刊网下载或电子版打印)和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本袋材料不予退还。
(四)其他科研成果袋
袋内装入3篇(本)代表性科研成果以外的其他科研成果原件。
(五)科研成果复印件袋
袋内装入本次申报全部科研成果复印件,按成果目录清单顺序胶印成册(学术著作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学术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
(六)其他材料袋
袋内装《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9份(请勿分开或装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免冠,小二吋,用信封装好,并在信封及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七)由报送单位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1份至hr@jsass.org.cn
三、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各种材料应按要求填写清楚、完整、真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盖章。所有报送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科研成果指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规定要求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咨询报告、课题立项与结项材料等。
3.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向本系列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4.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5.申报评审所需表格、卷宗等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jsass.org.cn)“人事管理栏”下载,资格条件等相关文件也可在该栏目下查询。
6.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缴纳评审费。按照苏财综〔2017〕20号文等相关规定,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资格缴纳评审费和专家鉴定费1000元,申报评审研究员资格缴纳评审费和专家鉴定费1300元。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8月20~24日为报送材料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号楼1119办公室,省社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5-85699855,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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