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陈钟雄、刘毅等2位考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关于陈钟雄、刘毅等2位考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
闽人社文〔2015〕193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查实,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陈钟雄(身份证号35052119742060538),提供虚假职称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刘毅(身份证号350600198304121012),提供虚假职称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上述人员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审核把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陈钟雄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陈钟雄和刘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证明材料。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厉查处伪造作假行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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