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社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
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4 号)有关部署,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赵逸祥
联系电话:65200865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4 号)部署,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七届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我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二、治理重点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定点帮扶、派驻扶贫干部等扶贫任务,聚集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一)“四个意识”不强。
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处室(单位)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本市县(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指导不够,加强工作调度不及时,没有形成系统合力。主动作为不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对定点扶贫、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扶贫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没有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目标任务不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时,未按照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技工院校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社会保险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任务,没有按照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的“四个明确”要求,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将扶贫培训纳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以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一线帮扶干部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组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省委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党组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详细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政策举措,积极开展典型经验交流,切实提高全省人社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帮扶干部开展扶贫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的扶贫攻坚培训班,积极向兄弟省份求教取经,结合海南实际转化运用。
(责任单位:厅组织人事处、就业促进处,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加强调查研究。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年度调研工作安排,以继续深化“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为牵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调查研究。要切实改进调研方法,结合定点扶贫、全民参保登记等工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群众,选取成功脱贫的家庭和长期难以脱贫的家庭两方面典型,解剖麻雀、正反比较,实际验证人社扶贫工作的具体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分析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进人社扶贫工作打牢基础。
(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完善扶贫开发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就业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实名制动态数据库,充实、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加快形成大数据支持下的人社精准扶贫新格局。要加强各部门间、各层级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加大对相关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力度,动态掌握人社领域扶贫工作底数,为科学制定、精准实施人社扶贫政策措施提供可靠依据。各市县人社部门要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系统”就业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核实,并依托平台数据,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处、社保一处、社保二处、社保三处、省社保局、省就业局、信息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四)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检查考评,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人社系统扶贫攻坚检查考评;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挡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全省人社系统各部门不得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切实减轻基层一线帮扶干部工作负担。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服务基层搞扶贫,多下村入点了解情况、送计送策,少坐在机关召集一线帮扶干部汇报工作、参加会议。
(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查处突出问题。建立举报追查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立举报电话(65200865),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严肃查处。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制度,主动查处、纠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处,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 落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
(二)认真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牵头单位为厅农民工办。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工作人员、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等。
(三)落实工作责任。厅系统有关处室(单位)及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针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攻坚重大政策制定、重要任务落实等摸清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项整改措施。专项治理工作组各成员(处室)要加强对市县的调研指导,了解作风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 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厅系统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 年 6 月15 日前和12 月15 日前报送省农民工办(请将电子版传至13976911938@163.com)。省农民工办将汇总有关情况,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送人社部农民工司。
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
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名单
附件
组 长: 王丽芳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秦 旭 就业促进处处长
陈小敏 组织人处处长
成 员:
潘旭洲 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爱国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调研员
林 莉 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赵逸祥 就业促进处副调研员
周汝伟 人力资源市场处副处长
陈万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王明珍 工资福利处副处长
黄晓健 社会保险一处副处长
黄 剑 社会保险二处副处长
曾庆启 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副处长
武 欣 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副处长
杨南培 信息中心副主任
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厅就业促进处(省农民工办),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赵逸祥、潘勇,联系电话:65200865、6536744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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