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和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8〕32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65号)和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8﹞5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组织领导。加强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有利于促进劳资双方知法遵法守法,有利于用人单位依法参保、职工依法维权,有利于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周密谋划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强全系统上下联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把握宣传重点,集中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各地要认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围绕宣传重点和主要任务,既要紧扣宣传主题步调一致推进各年度宣传重点任务,又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行业特点、工伤高发类型和职业人群分布等因素,细化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当前,各地要抓住国家层面组织“工伤保险进央企”活动启动仪式等有利时机,坚持从实际出发,主动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利、能源、民航、安监、工会等部门协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集中开展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共同推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三、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内容。各地在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中,要将工伤保险工作和相关领域工作有机结合,实现“1+1>2”的效果。要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系列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主题宣传,结合“全国残疾预防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统筹谋划安排好宣传工作。要主动适应移动互联时代信息传播特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提高宣传的可及性、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工伤预防工作,制作一批工伤保险微动漫、短视频,省厅将视情选评一批优秀作品在省人社平台展播,并向人社部“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推荐。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活动情况。各地要根据宣传活动进程,及时掌握各项活动动态,并做好数据、信息、图片的收集和整理。“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评估总结,并于8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及下一步宣传工作打算和建议加盖局印章后传真报省厅工伤保险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省厅工伤保险处联系人:付晓伟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271713
电子信箱:fuxiaowei@jshrss.gov.cn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3. 2018年全省工伤保险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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