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陈宝铭等4位高级会计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通知
闽人社批复〔2015〕560号
省会计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关于授予陈宝铭等4位同志享受教授 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请示》(闽会职办〔2015〕1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2014年度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陈宝铭等4位高级会计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确认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请予公布。
附件:陈宝铭等4位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陈宝铭
厦门大学:陈 芃
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六办公室:薛爱国
福州市:冯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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