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拟授权或确认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精神,经机构申请、实地勘察和资质审核,我厅研究拟授权或确认以下6家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
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
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
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办联系反馈(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4759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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