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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批复〔2016〕137号 关于批准确认江国奋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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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1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605/t20160512_912110.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批复〔2016〕137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批复〔2016〕137号 关于批准确认江国奋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5-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江国奋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社批复〔2016〕137号

    《关于申请确认江国奋等5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的函》(闽教职改[2016]2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福建省
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江国奋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请予公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江国奋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名单

一、福建省教育厅(2人)
福建工业学校:江国奋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林俊标
二、福建省林业厅(1人)
三明林业学校:黄云鹏
三、福州市(1人)
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徐建平
四、厦门市(1人)
厦门信息学校:庄铭星
附件: 江国奋 等5人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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